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30日接受了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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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 时间 |
报备回执文号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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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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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