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赣市行审字﹝2024﹞37号)进行了修订,赣州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会同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澳門太陽城专业娱樂平台起草了《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赣市行审字﹝2024﹞37号)实施以来,在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下“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省水利厅最新政策规定及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和监管要求等内容。
二、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征求意见稿》共10条,3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见修改说明(附件2)。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赣州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反映,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合理采纳的将融入办法修订内容。
信函收件地址:澳門太陽城专业娱樂平台赣州市章贡区赞贤路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0913室赣州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水土保持事务科收,邮编341000;电子邮箱:gzsbj2009@163.com,联系电话:0797-8991551。请在信封右上角或邮件主题中明确标注《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正文说明身份信息。
附件:1.《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赣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